說明:
一、依據內政部移民署(以下簡稱移民署)114 年 11 月 13 日移署移字第 11401565942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,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,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,增加社會競爭力,特研訂旨揭計畫。
三、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:
(一)報名期間:自 115 年 2 月 23 日(星期一)起至 115 年 3 月 23 日(星期一)止完成系統報名作業,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,連同應檢附文件,於 114 年 3 月 30 日(星期一)前寄至移民署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(二)獲獎名單公告:預計 115 年 5 月底。
(三)申請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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